别让打破学生头骨的悲剧再次发生
本文摘要:■ 社论 任何惩戒行为,都不能以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作为代价,更别说到“打破头骨”这样危及生命的程度。 据新京报报道,9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就“老师打破学生头骨”事件发布通报。据初步调查,事件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

  ■ 社论

  任何惩戒行为,都不能以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作为代价,更别说到“打破头骨”这样危及生命的程度。

  据新京报报道,9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就“老师打破学生头骨”事件发布通报。据初步调查,事件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随后,岳麓公安分局发布通报,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校园本该是一片净土,充满知识、欢笑和孩子们纯真的天性。可如今开学尚不到一周,就发生如此性质恶劣的伤人事件,施暴者还是学生和家长最为信赖的老师,更让人感到悲痛与震惊。

  这或许是一起极端的个案,教师打人的动机、现场细节也有待官方更权威的调查和披露。但社交媒体上流传的受伤女生接受治疗的照片,旁观者尚且不忍直视,更何况孩子父母。人们不禁要问,学生是犯了多大错,让受人尊敬的老师“下手”至此?

  有人认为事发时,涉事教师宋某明正在维持课堂秩序,只是在实行教育惩戒时一时失了轻重,误伤了学生。2021年3月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但教育惩戒,只是特殊情况下不得已采用的一种手段,“育人”才是其根本目的,这早已是一种共识。而且,任何惩戒行为,都不能以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作为代价,更别说到“打破头骨”这样危及生命的程度。好在最新视频显示,受伤女孩已经清醒,能向医生说出自己的名字。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就这起事件的性质而言,宋某明的行为,显然已经不能用简单的教育惩戒来定性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现在他已被刑事拘留,等待宋某明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当然,学校管理层面的疏漏也不能被忽视。相关报道中提及,学校对于此事的发生也觉得“意外”,称宋某明平时上课接受学校巡查都很正常。的确,一位曾多次获得教学竞赛奖项的老师与此刻“行凶恶魔”的形象,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学校管理部门每年如何对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宋某明又是如何获奖,这些也同样值得校方反思、总结。

  2019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其中就着重提到了要遵循教育规律,要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同时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

  而当今社会倡导的尊师重教,既是对教师的尊重,也是对教师职业和教师伦理的尊重。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把学生的成长、安全与健康时刻放在首位,才能体现出教师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业价值与使命感。

  这些年,家校之间、师生之间存在不少冲突与纠纷,也时常会曝出一些让人痛心、遗憾的恶性事件。客观地看,我国教育部门与教育工作者在不断改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一些系统性的问题也需要时间去探索解决。但在“以人为本”的顶层指引下,暴力、野蛮与欺凌,绝对不是教师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

  在第39个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教师打破学生头骨”这样惨痛的教训,还是给一众学校与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师德师风建设从不是一句口号,若不能形成观念并落实在工作中、同时辅以有效的监督机制,任何环节细小的疏忽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无论如何,教师都不能诉诸暴力,打破学生头骨的悲剧不能再发生。(新京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