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建全国首个省级航运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杭州10月30日电(鲍梦妮)10月30日,记者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统计局创新建立全国首个省级航运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旨在进一步夯实航运服务业标准规范基础,提升航运服务业决策的科学

  齐齐哈尔新闻网杭州10月30日电(鲍梦妮)10月30日,记者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统计局创新建立全国首个省级航运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旨在进一步夯实航运服务业标准规范基础,提升航运服务业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宁波舟山港。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供图

  相比于传统港航业,航运服务业产业链更长、专业性更强,包括以船舶运输和港口服务为核心,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航运辅助业务和支持衍生业务。

  针对此情况,《统计制度》依据国内外主流航运服务业产业分类理论,明确航运服务业覆盖基础层、辅助层、衍生层3大领域,水上运输、港口服务、多式联运和代理服务、船舶供应、船舶维修、船舶检验、航运经纪等11个门类,健全产业结构体系,力争边界清晰、应统尽统。

  为确保指标体系系统全面、准确规范,突出特色、引领发展,《统计制度》按照“系统全面、通用可比”原则,全面衔接强港建设方案、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指数,采用“综合指标 专项指标”体系架构。

  “综合指标”反映航运服务产业对经济社会贡献度,包括营业收入、增加值、税收总额、从业人数4项。

  “通俗地说,‘营业收入’指标反映产业规模;‘增加值’指标反映GDP的贡献度;‘税收总额’指标反映财政收入贡献度;‘从业人数’指标反映就业贡献度。这4项综合动态变化的数据基本可以勾勒出全省航运服务业的‘整体画像’。”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此外,“专项指标”反映了航运服务细分领域发展态势,包括水上运输、船供船修、航运金融等11项23个指标。该23个专项指标有效对标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并不断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定位,提供了更丰富的各领域“细节标签”。

  据悉,考虑此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统计制度》的实际应用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渐次推进。(完)

【编辑:李岩】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