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查处大型演出票务系列案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广州9月4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4日通报称,为加强对大型营业性演出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批准售卖演出门票、炒票、擅自变更演出内容等突出问题,2023年7月31日至8月5日,该厅牵头成立专案组,指导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齐齐哈尔新闻网广州9月4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4日通报称,为加强对大型营业性演出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批准售卖演出门票、炒票、擅自变更演出内容等突出问题,2023年7月31日至8月5日,该厅牵头成立专案组,指导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来自上海、云南、新疆等6省区和广东省5个地市综合执法人员一起,集中力量查处深圳广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案、上海驹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案等大型演出票务系列案。

  据通报,经查,深圳广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过期后,仍通过上海驹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票务平台对外从事演出票务经营活动,涉及“薛之谦”“许巍”“李荣浩”“王嘉尔”等多场热门演唱会,其行为构成了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74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上海驹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票务平台上不履行应尽义务,未核验在其平台上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票务经营单位资质,为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经营主体提供服务,且为机构和个人倒卖门票提供服务,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077元,并处十倍罚款,罚款人民币21077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部署,自今年6月开展营业性演出票务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通过“网上巡查 现场检查”“线索核查 随机抽查”等方式,针对隐蔽传播售票、不落实平台责任向不具备票务销售资质的平台授权开通售票业务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售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先后督促指导属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查处了广州新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TF家族”演唱会中擅自变更演出内容案、佛山小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售卖门票案、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售卖门票案等7起大型营业性演出违规案,依法对演出主办方、票务方等经营主体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计罚款35.3万元,对违规开展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同时,在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时约谈警戒相关演出主办方、票务方,先后对“张学友”“林俊杰”“五月天”“李荣浩”“薛之谦”“张杰”等在广东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提前进行执法约谈,督促其落实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