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 推出16条新措施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广州8月16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16日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夯实基础提升

  齐齐哈尔新闻网广州8月16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16日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等4方面推出16条具体措施。

  《通知》显示,在加大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力度方面,广东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基准费率按1%实施。鼓励金融机构按规定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及发展前景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发放贷款。

  同时,广东鼓励各地开发推广投资少、风险小的特色创业实训项目,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参加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可给予最长3年的免租期,免租期满后上缴的租金收入,可按规定申请返还用于创业孵化载体的日常建设与运营管理。

  至于鼓励吸纳青年就业方面,《通知》提出,广东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此外,加大“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参加计划的青年按不超过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通知》还提出,将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其中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

  除了稳定公务员招录规模,2023年广东全省将提供不少于6.8万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组织开展集中公开招聘,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自主公开招聘,统筹安排考试时间,争取让录用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早上岗、早就业。(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