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促高校毕业生创业 办小微企业最高可担保贷款300万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昆明5月21日(记者 缪超)记者21日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通知,从创业培训力度、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场地供给等多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鼓励措施。资金扶持方

  齐齐哈尔新闻网昆明5月21日(记者 缪超)记者21日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通知,从创业培训力度、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场地供给等多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鼓励措施。资金扶持方面,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通知明确,云南省将对有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每年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不少于2万人。在创业资金扶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可提供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贷款。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大学生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创业场地供给上,通知要求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孵化平台的指导,每年全省免费提供不少于10万平方米、5000个工位场地保障高校毕业生创业,其中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入驻省级创业孵化平台的大学生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场地租金进行优惠减免。对聚集30家以上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可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经认定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每年对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支持其优先申报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并按规定给予补助。

  通知提出,要建立云南省统一的大学生创业导师库,拓宽创业导师聘任范围,组建大学生创业导师团,校外创业导师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00,驻校创业型导师每校不少于3名,依托省级创业孵化平台每年举办大学生创业实践营,选拔优秀创业大学生与创业导师结对,进行“一对一”创业实践辅导,给予高校毕业生发展方向把控、创业领域拓展、管理经验积累、社会资源对接等多元化帮扶。(完)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