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
本文摘要:据介绍,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上海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调整后为0.16%-1.52%。

  齐齐哈尔新闻网上海5月4日电 (记者 许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日发布消息称,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上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继续实施,实施期限延长20个月,至2024年底。

  据介绍,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同时,上海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调整后为0.16%-1.52%。

  上海市人社局方面表示,包括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参保单位将普遍受益。(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