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新技术新应用引发的新型著作权案不断涌现
本文摘要:(记者 陈杭)记者4月19日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自2018年9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案件2733件,同期审结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案件2578件。

  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 陈杭)记者4月19日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自2018年9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案件2733件,同期审结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案件2578件。相关案件具有侵权形式呈现多样性、隐蔽性,新技术、新应用引发的新型侵权行为不断涌现等特点。

  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于2018年9月9日,作为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涉网著作权纠纷的法院,受理北京市辖区内的数字教育著作权案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院共受理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案件2733件,同期审结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案件2578件,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1068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等方式结案1510件。

  北京互联网法院介绍,案件呈现收案量增幅明显,案件判决率高;侵权形式呈现多样性、隐蔽性;新技术、新应用引发的新型侵权行为不断涌现;维权主体集中,诉讼案件具有类型化、批量化现象等特点。数字教育著作权案件呈现这些特点的原因,与数字教育发展、社会教育需求、国家政策导向以及数字教育产品的创作及传播等因素密切相关。其中,数字教育发展进程提速,而相关主体的法律意识尚待提升,有些规则尚不清晰,相应的案件收案量亦大幅度提高,同时判决率较高。

  北京互联网法院表示,数字教育的著作权侵权行为频发,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成为网络空间著作权治理的重点。法院应当立足审判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主体等协同治理,形成体系性解决路径,从源头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推动数字教育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面对数字教育领域著作权保护面临的诸多问题、挑战,北京互联网法院将立足功能型法院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为推动建设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