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铁拳”行动案例:一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电梯被罚22万元
本文摘要:2021年12月17日,镇江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所有未经检验的电梯。2022年4月29日,镇江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

  齐齐哈尔新闻网南京1月14日电 (徐珊珊)14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2022年度“铁拳”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某集团镇江置业有限公司因使用超期未检电梯,被处以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紧扣“双稳双提”工作主线,推进2022江苏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典型案件。

  2021年12月14日,根据举报,镇江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集团镇江置业有限公司的某商务楼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14部电梯未经定期检验。

  经查,该商务楼A、B、C塔楼共有电梯27台,其中有1台未录入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从未经过检验,其余26台在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可查,但均已超过检验有效期。

  2021年12月17日,镇江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所有未经检验的电梯。2022年1月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商务楼电梯进行复查时,当事人仍存在未按指令书要求停用未经检验电梯的行为。

  据介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2022年4月29日,镇江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并从重处罚,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天,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2022年度免罚轻罚十大典型案例,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