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一药店哄抬药价被查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武汉12月13日电 (郭姗姗)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3日消息,湖北咸宁市通城县查处了一起高价销售连花清瘟胶囊案,有力维护防疫大局和市场秩序。 12月12日,咸宁市通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当地某药店高价销售连花清瘟胶囊。通城县市场监
齐齐哈尔新闻网武汉12月13日电 (郭姗姗)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3日消息,湖北咸宁市通城县查处了一起高价销售连花清瘟胶囊案,有力维护防疫大局和市场秩序。
12月12日,咸宁市通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当地某药店高价销售连花清瘟胶囊。通城县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组织专班,启动案件核查程序。
经查,11月30日,该药店购进一批规格为0.35克×24粒的连花清瘟胶囊,12月6日销售单价为25元/盒,12月10日突然翻倍至50元/盒。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后续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调查的相关证据材料,对该药店进行依法查处。
据悉,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出台后,湖北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涉疫药品器械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连花清瘟、布洛芬、抗原试剂盒等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时,如遇哄抬、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第一时间留好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定价,不要把疫情看作行情,更不能串通和哄抬价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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