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快评:快递送货上门两次不成功或收费,如何保证首次上门更重要
本文摘要:最新通知提到,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而当前消费者抱怨的要点是,相当一部分快递第一次上门投递都没有,常常是不通知就放在了快递柜或驿站。

  中新经纬12月1日电 (常涛)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下称最新通知),其中一条关于送货上门的细则引发关注和讨论。

  最新通知提到,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简单说,就是快递应上门投递两次,不成功,再送上门就要收费。

  可以看出,快递送货上门收费有个前提,那就是至少已经上门投递两次且未成功。而当前消费者抱怨的要点是,相当一部分快递第一次上门投递都没有,常常是不通知就放在了快递柜或驿站。“收费可以,先把前两次上门投递做了再说。”有网友说。

  不送货上门仍是目前快递末端最大的“顽疾”,对这件事,消费者、快递员、网点、快递公司各有抱怨。除了中国快递业务量发展过快,从业人员数量不匹配这个宏观原因,更直接的原因是,由于近年来的快递价格战,导致快递员收入缩水,在这种情况下,快递员只能拼单量保证收入,费时费力爬楼送货上门,就成了一件难事。

  随着快递价格战偃旗息鼓,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提出,监管开始整治快递末端投递乱象。

  2018年2月通过的《快递暂行条例》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2022年1月,国家邮政局网站发布的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此外,一些地方也先后出台了相关细则,规范快递末端派送。不过,从实际效果来看,并未能很好解决“快而不递”的现象。

  最新通知中关于送货上门的细则,是对过去多项规范的进一步细化。但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目前快递不上门的“顽疾”,还有待实践检验。

  综合业内观点,普遍认为快递上门两次投递仍失败的概率相对较低。第一次送货上门,消费者不在家,通常会电话约定下一次上门的时间,这个时间是双方都同意的时间,但也可能出现第二次投递失败,不过概率相对比较低。在这种情况下,从消费者体验和权益的角度出发,做好前两次上门投递尤为重要。

  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快递公司第一次投递时,就未能按照客户地址准确上门投递,更别说第二次上门投递了。而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老生常谈的加大末端的激励机制,适当上浮派费,还需要建立畅通的投诉惩处机制。

  最新通知相关细则也考虑到了快递服务主体的工作流程和细节,不再强调“按址投递”,而是明确了可以快递上门、进快递箱或进快递驿站,用户可自选投递方式,这也倒推各快递企业探索多元化的末端配送和签收方式,缓解末端成本压力。(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常涛:changtao@chinanews.com.cn)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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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宫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