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和靳女士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一直住在靳女士的房子里,跟着他们一起生活的,还有靳女士与前夫所生的女儿。结婚26年来,两人一直AA制,日子倒也过得相安无事。
2013年,靳女士的房子拆迁,按人头分房,每人63平米份额。靳女士家共分到两套房子,一套为125平米的三居室,另一套为63平米的一居室。就因为这两套房如何分配,夫妻俩闹起了矛盾。
靳女士提出,把三居室登记在女儿名下,一居室登记在自己和丈夫名下。
可郭先生并不接受这个方案,按照拆迁政策,一居室的63平米正好是他一个人应得的安置面积。他希望能将一居室单独写在他名下,不希望与妻子共有。
除了房屋安置,家里还得到了一笔近300万的拆迁补偿款。这笔钱都在靳女士手里,郭先生一分也没拿到。而且,关于拆迁政策和拆迁协议,靳女士一直不让郭先生知晓,所有的消息都是郭先生向邻居打听来的,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郭先生1993年从山东来北京打工,认识了离异的靳女士,组建了家庭。一直以来,夫妻二人都是财产分明,过着AA制的生活。
房子拆迁后,租芳的房租和水费由靳女士承担,电费和取暖费由郭先生承担。两人虽共用一个冰箱,却各买各的菜,各吃各的饭。靳女士买来的东西,郭先生不能随便吃,只有靳女士让他吃,他才能吃,分得非常清楚。
自从房子拆迁后,靳女士就口口声声说郭先生欠着她的钱。郭先生没有自己亲生的子女,这样的生活状态,让他对未来的生活极度没有安全感,他认为和靳女士过了26年,白过了。
郭先生求助《第三调解室》,要求将一居室单独写他的名字,在算清楚相关补偿款的基础上,如果他欠着妻子钱,他会如数补给妻子。
靳女士说,63平米中,郭先生只有46平米的平价份额,其余17平米为溢价份额。而且这46平米的份额还是在她的宅基地里,如果郭先生要兑现46平米的份额,得补给靳女士钱。
在调解现场,靳女士一再强调,丈夫的46平米安置面积,是因为她的宅基地,一切财富来源于她,如果没有她的宅基地,丈夫就一无所有。
当调解人员问这46平米能不能分给丈夫时,靳女士态度非常明确的说,我是负家庭责任的,不搞分裂;我不分,都是我的。
调解律师指出,靳女士和郭先生是1993年结婚的。刚好是北京市农村房屋宅基地确权,确权之后的宅基地,究竟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有待确认。
靳女士坚决不同意丈夫单独分走一套房子。甚至非常情绪化的说,如果一定要分,就将她五马分尸好了。
最后,调解人员提出,考虑到郭先生和靳女士结婚时是初婚,婚后两人再没有生育子女,所以郭先生与靳女士的女儿有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两套房子全部写在三个人的名下,未来也是靳女士的女儿来继承,靳女士答应了。
然而,当记者再次联系靳女士,要为他们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时,靳女士反悔了,不愿意按照当时的调解方案执行。
郭先生说,他曾多次和妻子协商签署协议的事儿,但妻子始终不同意。如果妻子还是坚持不将家中财产交代清楚,他只能打离婚官司了。
@吹花嚼蕊:在调解现场,靳女士说,郭先生嫁过来的时候,一无所有,我供他吃供他喝,有病给他看病,还给他买养老保险。言谈中,处处显示自己的优越。
在她的心目中,郭先生就是一个外乡人,身无长物。现在拆迁了,郭先生却要分走一套房子。一方面她不舍得钱财,一方面觉得自己有点亏。
但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就算上门女婿,也应该把对方当独立的人看待。当初靳女士也知道郭先生一无所有,也毅然决然的嫁给了他,说明郭先生也有吸引她的地方。现在说的好像上当受骗一样,无非是拆迁了,有钱了,是对财产的不患寡而患不均造成的。
夫妻双方一起过了26年,虽然是合法夫妻,但没有共同的儿女,让郭先生一直隐隐担忧自己的未来,怕自己的晚年会老无所依,他的诉求无非是想找个养老的安全感,让心更踏实。
半路夫妻,永远是贼。再婚就是各怀心思搭伙过日子。在利益面前,夫妻感情非常脆弱;再加上二十多年的AA制的生活,把夫妻双方的心都过凉了。
条友们,还是珍惜第一次婚姻吧。